2009年3月2日星期一

“纯美”与“审美”

美是客观存在的,美进入批评的过程则为审美。美一旦进入批评,就不能脱离伦理价值的判断,必然以伦理的价值为基础。

康德、雪莱等人认为美是超功利的、超越道德目的的;而柏拉图、托尔斯泰等人则认为美是功利的,因为作品本身就包含了作家的道德立场。

基本上,这两种观点不矛盾,都是对的。只是,他们讨论问题的出发点不同,前者讨论的是客观存在的美,即所谓的纯美;后者讨论的是审美。客观存在的纯美和对它们进行评价和批评的审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我们应该把它们区别开来,不能混为一谈。

美应该包括两个方面:一个是美的本质,另一个是审美。从美的本质来说,它是超功利的。比如鲜花,就其性质而言是美的,不会因欣赏者的不同而有所改变;比如诗歌,就其性质来说是美的,也不会因为欣赏者的不同而改变其性质。这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绝对的纯美,是美的一种客观存在,并且是超功利的。但是,当这种美一旦进入审美的过程,就不再是纯美了,而变成了带有欣赏者个人立场和道德倾向的审美了。而作家的个人立场和道德倾向不同,他们对美和善的情感和评价也就不同,因此审美是带有功利性质的。

“美”与“审美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。美是客观的,审美是主观的。因此,当我们讨论美和审美的时候,应该把它们区别开来,批评文学也同样如此。美的价值需要通过审美去发现,去欣赏,去评价。在审美过程中,审美的主体不同,对美的评价有可能不同,因为这涉及到审美主体的道德情感、道德经验、道德观念、道德倾向、道德判断等问题。

美本身是一种客观存在,而审美则是一种主观感受。审美结果或者是审美价值会因为审美主体的变化而不同。

(课堂笔记200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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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oooood girl 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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